郓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关于“欠费不停供”政策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10-15 16:08:30
郓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关于“欠费不停供”政策实施细则
为保障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正常生活生产用水,公司积极响应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气“欠费不停水”政策的通知》精神,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政策适用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各用水用户原则上应按月正常交纳用水费用,受疫情影响、交费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户,可向自来水公司提出申请,说明企业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具体情况、提报相关材料,
三、自来水公司公司受理申请单,在3个工作日内将核准结果及时反馈给用户。疫情期间产生的水费设立至多6个月的缓缴期,用户应与自来水公司协商签订《水费缓交协议》,《水费缓交协议》应明确缓交时间、违约责任等事项。对已签订协议并按时履约的企业,免除缓交期间的水费滞纳金。
三、自来水公司审核后,对符合政策适用范围的企业应严格落实“欠费不停供”措施;企业应于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交缓交的各项费用,鼓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恢复情况,及时交清缓交水费。
四、实施时间:2022年6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缓缴水费申请表
2022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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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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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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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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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 |
小微企业( ) 个体工商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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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缓缴水费月份及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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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缓缴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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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申请单位(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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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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