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自来水服务与监督
发布日期:2022-12-15 11:29:13
一、服务承诺标准
1、维修热线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确保热线电话畅通。维修及时,收费合理。
2、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杜绝污染。
3、管网干线服务压力,不低于0.14兆帕,压力合格率不低于97%。
4、接到维修电话,抢修人员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小修不超过12小时,大修不超过24小时。
5、抄表准确,收费合理,抄表准确率100%。
6、安装设计,接到用户用水申请后24小时予以回复,确保施工工期,保证安装质量。
7、代为服务,用户提供供水部门职权范围以外的服务要求,根据具体情况洽谈,并签订«代为服务合同书»。
二、服务承诺责任赔偿
1、热情接待用户,使用文明用语。违规者赔偿10-50元。
2、用户反映水质问题未能在两小时到达现场,在24小时未予答复,赔偿20元。
3、接到报漏后30分钟内赶不到现场的,赔偿10元。
4、在查表收费中未按规定抄表收费,经查证属实,每次罚当事人20元。
5、未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安装,每延误一天,赔偿50元。
6、管道爆裂因主观原因不能及时修复(不具备作业条件的客观因素除外),对举报人奖励100元。
7、对干私活、私收费、吃、拿、卡、要者进行举报,奖励200元。
三、监督方式及联系方式
1、监督举报电话:0530-6522844